2012年春节过后,甲外出打工,将一祖传瓷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结婚用钱,谎称瓷

资格题库2022-08-02  60

问题 2012年春节过后,甲外出打工,将一祖传瓷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结婚用钱,谎称瓷瓶为自己所有,将其按照市价卖给了丙,得款1万元。2012年7月,乙见甲的房屋有倒塌危险,可能危及自己的房屋,遂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施工结束后,经结算需要支付工程款2万元。2012年底甲回村,因瓷瓶处分和工程款支付问题与乙发生纠纷。 结合上述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丙能否取得瓷瓶的所有权?为什么? (2)乙出售瓷瓶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为什么? (3)施工队应向谁请求支付工程款?为什么? (4)乙聘请施工队为甲加固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分析】本题综合考查了多个知识点,包括善意取得、无权处分、合同之债和无因管理,但总体上难度并不大,都是每一问单独考一个点,并不存在交叉考查的情形。
 (1)丙能取得瓷瓶所有权。(2分)
 理由: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3分)
 (2)乙属于侵权行为。(2分)
 理由:乙出售瓷瓶的行为是无权处分,侵害了甲的所有权,构成侵权行为。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在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下,而与第三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权利的合同。(3分)
 (3)施工队应向乙请求支付工程款。(2分)
 理由:施工队与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债权为相对权,债权债务仅存在于特定人之间,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即请求特定债务人为给付。(3分)
 (4)乙构成无因管理。(2分)
 理由: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本题中,乙没有对甲的事务进行管理的义务,但为避免甲的利益受损,对甲的事务进行了管理即聘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乙在有管理他人事务意思的同时有对自身利益的考量,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构成。(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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