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诗·齐风·南山》)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

admin2022-08-02  19

问题 材料一: 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诗·齐风·南山》)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诗·豳风·伐柯》) 昏(婚)礼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 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仪 礼·昏义》) 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二之。(《札记·曲礼》) 材料二: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炻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妇有三不去:有所取, 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大戴礼记·本命》)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材料一,概括西周婚姻成立的条件。 (2)材料二中“七去三不去”的离婚原则是如何体现宗法伦理精神的? (3)西周婚姻制度对于后世婚姻立法有什么影响?

选项

答案

解析 1)材料一反映出西周婚姻成立的条件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符合“六礼”, 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同姓不婚。 (2)西周婚姻关系的解除遵循“七去”原则,其内容的设置和权利的行使都以男方家族利益的保护为中 心,旨在保障家族的稳定和延续,也体现出明显的男尊女卑观念。“三不去”对男方单意休妻有一定 的限制,但实质并非维护女子权益,出发点仍然是维护礼治和倡导宗法伦理道德。 (3)西周婚姻制度对后世的婚姻立法产生了深远影响。汉唐乃至明清,各朝法律中关于婚姻成立 和解除的规定,大体没有超出西周婚姻制度的内容。后世婚姻立法均是在西周婚姻制度的基础上损益 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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