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佩枪的甲停职后,将100余发军用子弹存放在家中,拒不上交,情节恶劣。甲的行为

admin2022-08-02  65

问题 依法佩枪的甲停职后,将100余发军用子弹存放在家中,拒不上交,情节恶劣。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私藏弹药罪B.滥用职权罪C.玩忽职守罪D.非法持有弹药罪

选项 A.私藏弹药罪
B.滥用职权罪
C.玩忽职守罪
D.非法持有弹药罪

答案 A

解析 私藏枪支、弹药罪中的“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甲在停职前是依法配枪的,但是在停职后,配备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甲应当将所有的枪支、弹药上交。但是甲违反枪支管理法律,将军将子弹私自存放于家中,且拒不交出,符合私藏弹药罪的犯罪构成,成立私藏弹药罪,A选项正确。非法持有弹药罪中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非法持有弹药罪是从来都不具备配备弹药条件,甲最初具备配置弹药的条件,所以不成立非法持有弹药罪,D选项错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甲没有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也没有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不成立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B、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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