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5岁之子与乙6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

资格题库2022-08-02  28

问题 甲5岁之子与乙6岁之子同在丙家中玩耍,乙之子不慎毁坏丙价值1万元的电脑。甲误认为是其子所为,遂赔偿丙一部同等价值的电脑。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后将该电脑以1.1万元出售给丁。现甲得知事实真相,欲主张权利,则其( )。A.只能要求丙返还1万元B.有权要求丙返还1.1万元C.有权要求丙返还电脑D.有权要求丁返还电脑

选项 A.只能要求丙返还1万元
B.有权要求丙返还1.1万元
C.有权要求丙返还电脑
D.有权要求丁返还电脑

答案 A

解析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将其不法占有的动产或不动产让与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为善意的,并支付合理价格,动产已经交付或不动产已经登记的,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法律制度。本题中丁取得电脑的过程即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因此甲没有理由要求丁返还电脑。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就形成债的关系,受到损失的一方享有请求返还其利益的权利,获得利益的一方负有返还利益的义务。应予返还的利益,包括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利用原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范围因受益人是否善意而不同:受益方为善意时,若损失大于利益,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小于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受益方为恶意时,应返还其取得的全部利益,若利益少于损失,还须就损失与利益之间的差额进行赔偿。本题中丙不知事实真相而受领,可以判断出其为善意,丙所得的利益大于甲的损失,但返还应以甲的损失为准,返还1万元。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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