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甲户籍地在新疆,去南京培训1年后,到深圳工作3年。后因病到广州治疗,目前已在

admin2022-08-02  57

问题 公民甲户籍地在新疆,去南京培训1年后,到深圳工作3年。后因病到广州治疗,目前已在广州一家医院住院16个月。依我国民法规定,某甲的住所地在( )。A.南京B.新疆C.广州D.深圳

选项 A.南京
B.新疆
C.广州
D.深圳

答案 D

解析 《民法典》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本题中,甲在南京居住一年后的经常居住地变为南京,后又在深圳工作3年,经常居住地变为深圳。但甲在广州住院的期间不能算为在某地经常居住,所以其住所地仍然为深圳,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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