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三年,咸阳令审判一起盗羊案件时,误将系羊绳圈的价值计入赃值,与秦律规定

练习题库2022-08-02  59

问题 秦始皇三十三年,咸阳令审判一起盗羊案件时,误将系羊绳圈的价值计入赃值,与秦律规定的计赃方法不符。依照秦律,该县令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其所触犯的罪名是( )A.不直B.纵囚C.失刑D.擅刑

选项 A.不直
B.纵囚
C.失刑
D.擅刑

答案 C

解析 秦朝明确规定了司法官的办案责任,错案必究,凡故意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的,属于“不直”。此外,“纵囚”是指故意应论不论或减轻情节者;“失刑”是由于过失导致处刑不当、失其轻重,司法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本题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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