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清末法制改革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

免费题库2022-08-02  32

问题 下列有关清末法制改革的表述,错误的是(  )。A.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B.清末修律过程中,无论是商事法律的修订,还是民事法律的修订,都有本法学家参与C.清末司法改革使得刑部成为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D.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选项

答案 D

解析 【精解】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分别制定了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商事法律及程序法律,从而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故A项表述正确。清末对民事和商事法律的修订过程中,邀请了日本法学家松岗义正、志田钾太郎、冈田朝太郎、小河滋次郎等人参与制定工作,故B项表述正确。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故C项表述正确。D项错在: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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