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学历类
简论清末礼法之争。
简论清末礼法之争。
免费题库
2022-08-02
120
问题
简论清末礼法之争。
选项
答案
解析
(1)所谓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与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而产生的理论争执。沈家本等人对清朝所面临的社会危机、对西方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主张应大力引进西方近代法律理论与制度,运用“国家主义”等西方国家的“通行法理”来对抗保守派的攻击,为彻底改革中国旧有的法律制度辩护,因而被称为“法理派”。而张之洞、劳乃宣等认为修订新律应“浑道德与法律于一体”,尤不立偏离中国数千年相传的“礼教民情”,故而被称作“礼教派”。这场论争体现了在皇权专制之下保守派和革新派之间的认识差异。
(2)法理派与礼教派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1)关于“干名犯义”。“干名犯义”作为传统法律中的重要罪名,专指子孙控告祖父母、父母的行为。法理派从西方国家通行的法理出发,提出废除“干名犯义”条款。而礼教派则认为“中国素重纲常,故于干名犯义之条,立法特为严重”,绝不能在新刑律中没有反映。2)关于“存留养亲”。沈家本等人认为,“存留养亲”不编入新刑律草案,“似尚无悖于礼教”。礼教派认为,“存留养亲”是宣扬“仁政”、鼓励孝道的重要方式,不能随便就排除在新律之外。3)关于“无夫奸”及“亲属相奸”等。礼教派认为,“无夫奸”和“亲属相奸”严重违反传统道德,故刑律应予严厉处罚,因此,在新律中应有特别的规定。法理派则认为,“无夫奸”应以教育为方,下必编人刑律之中。至于“亲属相奸”,应减轻处罚,且不必另立专条。4)关于“子孙违夏教令”。法理派认为该行为以教育为主;礼教派认为应当处刑。5)关于卑亲属是否可以对尊亲属行使正当防卫的问题。法理派主张适用;礼教派主张不适用。
(3)争论的结果——《暂行章程》。争论的结果是法理派予以妥协和退让,即无夫妇女通奸、干名犯义、子孙违反教令、对尊亲属不适用正当防卫等内容写入《大清新刑律》的附则中,称为《暂行章程》。
(4)礼法之争的意义及其说明的问题。礼法之争的焦点在于修订法律是全盘肯定封建论理纲常,还是较多地吸收西方法律原则和内容,对旧律进行大幅度的改造。双方最后争论的焦点集中于“无夫奸”和“子孙违反教令”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上。不久,在礼教派的弹劾下,沈家本辞去修订法律大臣的职务。清末修律的礼法之争及其结局,说明了保守派的强大以及清政府的顽固立场,也说明了法理派的软弱性和一再退让性。不过,礼法之争在传播近代法律思想和理论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对于此后的近代法制建设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xueli/914969.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硕法学研究生题库研究生入学分类
法硕法学研究生
研究生入学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A.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 B.大陆法
简论宋朝刑事立法的发展。
简论清末预备立宪活动。
简论魏晋南北朝时期刑事立法的发展。
简论清末领事裁判权的主要内容及其确立的法律后果。
简论《大清新刑律》。
简论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
简论宪法本质
简论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
简论“三个文明”之间的关系。
随机试题
PASSAGEONE[br]Howdoesasnakereactfirstwhenitmeetsapotentialenemy?To
Asforthejobsthatpaywell,itiswellknownthatcollege-educatedworker
按装订样式的不同,书刊装订可分成( )。A.骑马订装 B.平装 C.线装
胃容受性舒张的刺激物主要是()。A.小肠中的食物 B.胃中的食物 C.咽
冷却灭火法的原理就是将着火物质的温度降低到物质的()以下。A.燃点 B.闪点
搜索引擎会通过日志文件把用户每次检索使用的所有查询串都记录下来,每个查询串的长度
注射用硫喷妥钠的含量测定方法是A.碘量法B.溴量法C.银量法D.紫外-可见分光光
最初的生命可能就是一群偶然聚集在一起的有机物。之后,这群偶遇的有机物有了明确的分
下列关于消防水箱的描述中错误的是()。A.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
关于化学因素对呼吸的调节错误的是A、化学感受器位置:颈动脉窦、主动脉弓 B、血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