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教育法》

考试题库2022-08-02  33

问题 《初等教育法》

选项

答案

解析 1918年,英国国会通过了教育大臣费舍提出的教育议案,制定了新的初等教育法,也称《费舍教育法》(The Fsher Act)。法案做了如下主要规定:(1)加强地方当局发展教育的权力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约地方当局的权限;(2)地方当局为2 ~5 岁的儿童开设幼儿学校,规定5 ~ 14岁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律实行免费,禁止雇佣 不满12岁的儿童做童工;(3)地方教育当局应建立和维持继续教育学校,向进人这种学校的年轻人(14-16岁)免费提供适当的学习课程、教学和体育训练,年轻人每年应在继续教育学校中接受320个学时的学习。《费舍教育法》在英国历史上,首次明 确宣布教育立法的实施“要考虑到建立面向 全体有能力受益的人的全国公共教育制度”, 在建立完整的国家教育制度方面迈进了一步。法案调整了中央和地方教育当局的关系,但是法案并没有解决面向所有儿童的中等教育问题,而且继续教育的条款也由于当时教育经费不足而被搁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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