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关于地基处理范围的论述,

最全题库2022-08-02  54

问题 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关于地基处理范围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强夯法地基处理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2~2/3,并不应小于3mB.真空预压处理地基的范围,预压区边缘应大于建筑物基础外缘所包围的范围,且每边不少于3mC.夯实水泥土桩可只在建筑物基础范围内布置D.振冲砂石桩处理液化地基,可只在建筑物基础范围内布置B项,第5.2.21条规定,真空预压区边缘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轮廓线,每边增加量不得小于3.0m。C项,第7.6.2条第1款规定,夯实水泥土桩宜在建筑物基础范围内布置;基础边缘距离最外一排桩中心的距离不宜小于1.0倍桩径。D项,第7.2.2条第1款规定,振冲碎石桩、沉管砂石桩复合地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基处理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场地条件确定,宜在基础外缘扩大(1~3)排桩。对可液化地基,在基础外缘扩大宽度不应小于基底下可液化土层厚度的1/2,且不应小于5m。

选项 A.强夯法地基处理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2~2/3,并不应小于3m
B.真空预压处理地基的范围,预压区边缘应大于建筑物基础外缘所包围的范围,且每边不少于3m
C.夯实水泥土桩可只在建筑物基础范围内布置
D.振冲砂石桩处理液化地基,可只在建筑物基础范围内布置
B项,第5.2.21条规定,真空预压区边缘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轮廓线,每边增加量不得小于3.0m。
C项,第7.6.2条第1款规定,夯实水泥土桩宜在建筑物基础范围内布置;基础边缘距离最外一排桩中心的距离不宜小于1.0倍桩径。
D项,第7.2.2条第1款规定,振冲碎石桩、沉管砂石桩复合地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基处理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场地条件确定,宜在基础外缘扩大(1~3)排桩。对可液化地基,在基础外缘扩大宽度不应小于基底下可液化土层厚度的1/2,且不应小于5m。

答案 ABC

解析 A项,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第6.3.3条第6款规定,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2~2/3,且不应小于3m;对可液化地基,基础边缘的处理宽度,不应小于5m;对湿陷性黄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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