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项目经理,我会采取以下措施:
(1)管理处起草并在公告栏张贴《致业主客户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引用物业管理法规,详细介绍物业管理费的开支范围和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的具体范畴。
(2)说明当初无偿提供户内维修的初衷,使大多数业主消除了“交了物业管理费,管理处就应包办一切”的误解,对户内维修有偿服务表示认同。
(3)针对个别业主客户不理解这一情况,继续深入做工作。
(4)要求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时必须保证时效和质量。
(5)管理处还公开户内维修的收费标准,同时,告知业主客户有选择服务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