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投标人A~F的投标文件及保证金,招标人应接收投标人D、E、F的投标文件及保证金,拒收投标人A、B、C的投标文件及保证金。具体分析如下:
(1)拒收投标人A的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的三种情形是:①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②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③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本题中,投标人A的投标函、商务和技术文件被密封在同一个文件箱内,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拒收。
(2)拒收投标人B的理由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给招标人,或按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本题中,投标人B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min送达招标人,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应当拒收。
(3)拒收投标人C的理由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将构成实质性不响应而被招标人拒收。
2.(1)招标人在唱标过程中对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的处理存在不妥。①不妥之处:当场宣布A的投标为废标。②理由:招标人以及监管机构代表等不应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是否有效作出判断,应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③正确做法:应递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2)招标人在唱标过程中对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的处理存在不妥。①不妥之处:招标人要求其确认了其中一个报价后进行唱标。②理由:违反了投标报价一性原则。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此外,招标人应作好开标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③正确做法:直接宣读投标人在投标函(正本)上填写的两个报价。
(3)招标人在唱标过程中对投标人E的投标文件的处理存在不妥。①不妥之处:招标人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按180万元人民币唱标。②理由: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应以大写金额为准。③正确做法:按壹佰捌拾捌万元人民币唱标。
3.(1)招标人当场宣布投标人F的投标为废标不正确。(2)理由: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核实并予以答复,如发生工作人员唱标或其他工作失误,应当场纠正。招标人以及监管机构代表等不应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是否有效作出判断,应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即开标时,招标人除了有权拒收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外,无权否决任何一份按时递交的投标文件。
4.(1)在本项目中,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理由:《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所以在本项目中,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
(2)招标人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是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