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案例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均属于人身保险。
(2)按照保险标的分类,保险合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①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及有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造成所保财产或利益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约定期限届满后,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可分为:财产损失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信用保险合同。
②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生病或生存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根据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可分为:人寿保险合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
2.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
(1)保险合同的主体,是签订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主体。保险合同主体包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保险人。
(2)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
(3)保险合同的内容,即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项。
3.(1)建筑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的建筑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保险。建筑工程保险一般以工期的长短作为确定保险责任期限的标准,保险人承保期间一般从开工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建设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①自然事件;②意外事故;③人为风险;④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
(3)建筑工程保险包括:①建设工程一切险;②安装工程一切险;③雇主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④信用保险;⑤保证保险等险种。前四种险种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相对较为普遍。
4.(1)保险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①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②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③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④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
(2)保险合同管理要点包括:
①投保人应全面理解保险合同内容;
②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妥善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③投保人应正确履行保险合同中的告知及通知义务;
④投保人、被保险人应重视证据资料的管理工作。
5.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主要包括:
(1)保险单,是由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书面凭证,是最基本的保险合同形式。
(2)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是在正式保险单出立之前先给予投保人的一种保险证明,内容比较简单,只记载保险标的等主要事项。
(3)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实际上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其内容仅包括保险金额、保险费率、险别、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等。保险凭证中未列入的内容,以同类正式保险单为准。
(4)其他书面形式,包括保险协议书、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等,其中保险协议书是重要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