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练习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预算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 )。A.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B.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C.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D.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E.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选项 A.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B.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C.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D.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E.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答案 CDE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预算体制。《预算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是: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参见教材P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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