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单位于5月10日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单位收到承包人的竣工验收

admin2022-08-02  49

问题 某工程,施工单位于5月10日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单位收到承包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经审查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经预验收并签署了工程质量评估意见,于5月25日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发包人于6月2日进行了正式验收,直到6月12日才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做出答复,并于7月21日颁发了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标准招标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该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应从()起计算A.6月12日B.6月2日C.5月10日D.7月21日

选项 A.6月12日
B.6月2日
C.5月10日
D.7月21日

答案 C

解析 2022教材P249页        /2021教材P244页        /2020教材P242页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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