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有( )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

admin2022-08-02  42

问题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单位有(   )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A.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B.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C.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D.未对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取样检测E.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选项 A.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B.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C.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D.未对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取样检测
E.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答案 CE

解析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32281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