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原定2017年9月3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7年12月3

admin2022-08-02  28

问题 某工程原定2017年9月3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7年12月30日竣工。但在2017年10月因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00万元,则该工程合同价款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调增50万元B.调增75万元C.调增100万元D.不予调增

选项 A.调增50万元
B.调增75万元
C.调增100万元
D.不予调增

答案 D

解析 2022/2021版教材P164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法规变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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