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原定2018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8年10月2

admin2022-08-02  27

问题 某工程原定2018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8年10月20日竣工。而且在2018年10月因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20万元,则该工程的合同价款应(  )。A.调增60万元B.调增90万元C.调增120万元D.不予调整

选项 A.调增60万元
B.调增90万元
C.调增120万元
D.不予调整

答案 D

解析 2022/2021版教材P164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法规变化。法律法规变化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31497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