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承包人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索赔申请,

admin2022-08-02  29

问题 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承包人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索赔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补偿的经济损失如下:(1)在建工程损失30万元;(2)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损失5万元;(3)承包人受伤人员医药费和补偿金4.5万元;(4)工程清理修复费用2万元。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监理人应批准的补偿金额为( )万元。A.32.0B.36.5C.37.0D.41.5

选项 A.32.0
B.36.5
C.37.0
D.41.5

答案 A

解析 考点:不可抗力。根据“各自损失,各自承担”的原则,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在建工程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监理人应批准的补偿金额为30+2=32(万元)。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损失、承包人受伤人员医药费,均由承包人承担,不能索赔。参见教材P172。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31096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