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原定2018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8年10月2

admin2022-08-02  56

问题 某工程原定2018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8年10月20日竣工。而且因2018年10月起的法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20万元,则该工程的合同价款应( )。A.调增60万元B.调增90万元C.调增120万元D.不予调整

选项 A.调增60万元
B.调增90万元
C.调增120万元
D.不予调整

答案 D

解析 考点:法律法规变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且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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