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原定2013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3年10月2

admin2022-08-02  25

问题 某工程原定2013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3年10月20日竣工。但在2013年10月因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20万元,工程合同价款应()A、调增60万元B、调增90万元C、调增120万元D、不予调整

选项 A、调增60万元
B、调增90万元
C、调增120万元
D、不予调整

答案 D

解析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法律法规变化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在合同工程原定竣正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30496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