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列情形

admin2022-08-02  29

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列情形 中,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A.未申领施工许可证B.提供的设计有缺陷C.拖欠工程款D.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E.提供的建筑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选项 A.未申领施工许可证
B.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C.拖欠工程款
D.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E.提供的建筑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答案 BDE

解析 (一)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 排除妨碍;(3) 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 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 继续履行;(8) 赔偿损失;(9) 支付违约金;(10) 消除影响、恢复 名誉;(11)赔礼道歉。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民事责任的承担原则 1.按份责任的承担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
任。2.连带责任的承担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 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 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3.不可抗力免除承担民事责任 (索赔考)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 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020 年1 月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这次疫情对工程建设造成 了巨大的影响,一般应当认定为不可抗力。 (三)监理单位的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 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 1.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包括以下两种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失等违约责任。 (2)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 约责任。 2.施工合同中当事人的过错责任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2) 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 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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