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分包工程的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对现场

admin2022-08-02  49

问题 某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分包工程的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对现场同时施工的其他承包人的施工产生了干扰和阻碍。承包人按照工程师要求督促分包人修改进度计划,并提出了相应赶工措施。该计划经工程师批准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执行。在后续施工中.由于分包人赶工措施的缺陷,导致出现严重的质量事故、则该事件造成的损失应由()承担。A、发包人B、承包人C、分包人D、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

选项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分包人
D、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

答案 C

解析 分包商应承担并履行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主合同规定承包商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担由于分包商的违约行为,业主根据主合同要求承包商负责的损害赔偿或任何第三方的索赔。如果发生此类情况,承包商可以从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项中扣除这笔金额,且不排除采用其他方法弥补所受到的损失。本题中由于分包人赶工措施的缺陷,导致出现严重的质量事故,因此损失应该由分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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