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A煤矿6号采区1113东顺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9人死

admin2022-08-02  45

问题 2007年10月,A煤矿6号采区1113东顺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9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0.4万元。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混合式通风,矿井总风量为8890 m3/min,矿井负压为3100~3400 Pa。开采B4单一煤层,2006年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68.02 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9.64 m3/t,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现开采水平为-600 m水平。矿井现有4个生产采区、3个回采工作面、5个煤巷掘进工作面、5个岩巷掘进工作面,其中事故所在的6号采区有1个综采工作面、2个煤巷掘进工作面、1个岩巷掘进工作面。矿井装备了KJ-101型安全监控系统和地面瓦斯抽放系统,每个采区装备移动抽放系统,矿井月抽放瓦斯纯量为110×104 m3。 10月11日中班,1113东顺槽向西开始恢复进尺,至10月13日中班止,共进尺12.1 m。13日晚班,掘进二区1113东顺槽作业班组有14人上班。21时,进班会上布置进尺,至23时35分,综合队先后有7名作业人员进入1113东顺槽搬运钻机。矿调度室瓦斯监测显示,1113东顺槽迎头23时36分信号中断,23时37分,回风瓦斯均突然上升到10%,矿调度员立即通知机电三队调度员切断该区域的电源。23时43分,调度员接到汇报,该区域除风机以外所有电源被切断。23时50分,负责该当头的瓦斯员向矿调度室汇报,1113东顺槽风门打不开,好像被煤体堵住,迎头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风门内有掘进二区和综合队共计21名作业人员在作业。 矿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救灾总指挥部,由矿长任总指挥,生产副矿长任现场总指挥。救护队于10月14日凌晨1时41分赶到井下事故现场,按救灾指挥部的命令和行动计划对突出波及巷道进行全面侦察。2时51分,将3名遇险人员先后救出,其中一人已死亡,一人伤势较轻,一人伤势较重。整个抢险过程中共有4个小队48名救护队指战员参加抢险。截至15日12时52分,通过全力抢救,18名遇难矿工遗体全部找到,并搬运出井,抢救工作结束。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有哪些? 2.简述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3.简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4.简述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选项

答案

解析 1.煤与瓦斯突出前常发生的预兆有: (1)声响预兆。煤体中发出闷雷声、爆竹声、机枪声、嗡嗡声.这些声响在许多地方统称为“煤炮”。
(2)煤结构变化。煤质干燥,光泽暗淡,层理紊乱,煤尘增多。
(3)地压方面预兆。煤体和支架压力增大,煤壁移动加剧,煤壁向外鼓出,掉渣,煤块迸出。
(4)瓦斯方面预兆。瓦斯增大或忽大忽小,打钻时顶钻或夹钻。
(5)其他预兆。煤壁和工作面温度降低;特殊气味等。
2.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成职责是: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是: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2)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
(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6)从业人员有权对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8)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预防煤(岩)与瓦斯突出的措施(以下简称防突措施)按作用范围来划分,有区域性防突措施和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
(1)区域性防突措施。目前采用的区域性防突措施主要有: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和煤层注水3种。.
(2)采掘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在突出危险煤层中,平巷掘进可采用大直径钻孔、超前钻孔、松动爆破、前探支架、水力冲孔或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防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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