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D汽车制造厂对载货汽车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内容为:冲压车间新增冲

admin2022-08-02  33

问题 共用题干D汽车制造厂对载货汽车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内容为:冲压车间新增冲压设备5台(套);焊装车间新增车身焊接生产线1条、车架焊接生产线1条;涂装车间改造车身涂装生产线、车架涂装生产线;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新增总装配线1条。
技术改造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包括:钢材、煤炭、油料、碳酸钠脱脂剂、磷化剂、钛盐钝化剂、PVC聚氯乙烯底漆胶、丙烯酸树脂汽车漆、电泳漆(溶剂主要为丁醇、丁醚等,用于底漆)、苯乙烯腻子等。
车身焊接包括自动化焊接和手工电弧焊。手工电弧焊采用碱性焊条,焊条中含锰、碳、铬等成分。
车身涂装生产包括:车身涂装、底漆、面漆等工艺。车身涂装工艺采用三涂层三烘干涂装工艺,底漆采用高泳透力、高耐蚀阴极电泳工艺,面涂采用湿碰湿两遍涂装工艺。涂装传输过程全部实现自动化,漆前表面处理、电泳采用悬挂运输方式,中间涂层和面漆涂装线采用地面传输方式。前处理设备采用密封型结构以防止灰尘侵入。烘干室采用热风循环对流烘干方式。生产线设中央控制室监控设备运行状况。
车身涂装工艺生产过程包括:漆前处理(脱脂、磷化、钝化、去离子水洗、除锈)、阴极电泳涂底漆、电泳底漆烘干、打磨、PVC底涂、PVC烘干、喷中涂漆、中涂烘干、喷涂面漆、面漆烘干、检查、修饰等。
前处理所用的原料为:含有表面活性剂碳酸钠的脱脂剂,含有磷酸、磷酸二氧锌、磷酸二氧镍的磷化剂,含有钛盐的钝化剂,含有丁醇、丁醚的电泳漆溶剂,PVC聚氯乙烯底漆胶,含有丙烯酸树脂、氨基树脂、二甲苯、丁醇的车身漆,含有苯乙烯的打磨腻子等。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1 6分,每题2分,1~3题为单选题,4~8题为多选题):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载货汽车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的检查验收,D汽车制造厂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    )A: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B:职业病防护预评价报告C:职业病防护效果评价报告    D: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E:职业病防护建设施工申请

选项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对载货汽车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的检查验收,D汽车制造厂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    )
A: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B:职业病防护预评价报告
C:职业病防护效果评价报告   
D: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E:职业病防护建设施工申请

答案 D

解析 由案例中材料可知,D汽车制造厂冲压车间会产生大量的噪音,所以该车间从业人员易患噪声性耳聋。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故D汽车制造厂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控制评价效果报告。

温度和风速并不是准确的对应关系,故A项错误。《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2010)第6.1.5条规定,当数种溶剂(苯及其同系物、醇类或醋酸酯类)蒸气或数种刺激性气体同时放散于空气中时,应按各种气体分别稀释至规定的接触限值所需要的空气量的总和计算全面通风换气量。除上述有害气体及蒸气外,其他有害物质同时放散于空气中时,通风量仅按需要空气量最大的有害物质计算。由此可知人均通风量并不是固定数值,故C项错误。在该标准中,有关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条文已被删除,故D项错误。由材料中“前处理设备采用密封型结构以防止灰尘侵入。烘干室采用热风循环对流烘干方式。生产线设中央控制室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可知,涂装车间并非自然通风,而属于机械通风,故B项正确。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861-2009)中规定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具体参见该规范表1。本案例涉及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主要是指表1中的“物的因素”,其主要分为:(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防护缺陷;电伤害;噪声;振动危害;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运动物伤害;明火;高温物质;低温物质;信号缺陷;标志缺陷;有害光照;其他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3)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结合材料分析可知,A、B、C、E项均属于涂装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碳酸钠的主要特征是易溶于水,长期暴露在空气中能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及CO2而生成NaHCO3,并结成硬块。石英砂粉尘的主要危害是导致硅肺病这类职业病的发生。二者均不具有爆炸危险性,故B、C项错误。

当心弧光标志应放置在焊接车间,故B项错误。涂装车间是可以进入的,故放置禁止靠近标志肯定是不合适的,故D项错误。涂装工艺使用的化学品具有毒性及可燃性,所以A、C、E项正确。

由于涂装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包括高温物质、噪声、易燃液体和气溶胶等,故涂装车间应根据上述因素采取适当的职业卫生防治措施,D、E项属于该汽车制造厂的安全防治措施,范围较广,无针对性。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规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具体包括:(1)头部护具类如安全帽。(2)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3)眼(面)护具类。焊接护目镜和面罩、防冲击眼护具。(4)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5)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和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6)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结合材料可知A、E项都不属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D项虽属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但从事车身焊接作业的电焊工无需配备。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29536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