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精密仪器生产企业的职工宋某,因加工零件时发生事故,经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

admin2022-08-02  15

问题 某精密仪器生产企业的职工宋某,因加工零件时发生事故,经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为三级伤残、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宋某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符合规定的是( )。A.用人单位不得与宋某解除劳动关系B.企业按本人工资85%按月向宋某支付伤残津贴C.工伤保险基金向宋某支付23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D.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的50%按月向宋某支付生活护理费E.宋某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选项 A.用人单位不得与宋某解除劳动关系
B.企业按本人工资85%按月向宋某支付伤残津贴
C.工伤保险基金向宋某支付23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D.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的50%按月向宋某支付生活护理费
E.宋某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答案 AC

解析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①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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