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 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 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