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划某矿区拟建原煤生产能力为240万t/a的煤矿。井田面积55km2,煤层埋

admin2022-08-02  45

问题 国家规划某矿区拟建原煤生产能力为240万t/a的煤矿。井田面积55km2,煤层埋深100~300m,储量丰富,煤质优良,平均含硫量1.6%。拟同步建一矸石电厂,矸石电厂与矿井工业场地相距1km,公路可达。电厂用水拟采用地表水。  煤矿位于以风蚀为主的黄土高原,井田内耕地约占15%,其中基本农田约占耕地的1/3,井田内植被主要为灌丛和天然牧草,植被覆盖率约38%,区内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降水量460mm,降水集中在6~8月,年蒸发量2880mm。  井田内有7个村庄(360户1500人),西北部有明长城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由西北向东的一级公路通过;一小河A(属Ⅲ类水体)从井田中部流过;矿井工业场地位于公路南侧,拟占用一部分耕地(已取得征地手续)。  煤矿原煤经筛分破碎分级出售;矿井水拟经一级沉淀处理后60%回用于井下,其余达标排入小河A;年产煤矸石(Ⅰ类固体废物,热值7.0MJ/kg)60万t。  经可行性研究预测,矿井运行后地表沉陷深度约4~5m。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国家煤炭开采政策,本工程应配套建设的工程是什么?说明理由。2.列出地面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3.针对明长城遗址,提出煤矿开采的保护措施。4.从节约水资源的角度,给出矿井水的回用途径。5.给出本工程矸石场选址的环境保护要求。

选项

答案

解析 1.(1)根据题中所给项目特点,应配套建设的工程有:①配套建设瓦斯抽放站,用作发电、燃料或用于生产化工产品;②配套建设煤炭洗选设施。
  (2)理由:根据“煤炭产业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要求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减少排放。鼓励煤层气(瓦斯)民用、发电、生产化工产品。国家煤炭开采政策要求对新建硫分大于1.5%的煤矿,应配套建设煤炭洗选设施。
2.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地面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有:
  (1)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2)灌丛和天然牧草地(风蚀的保护层),特别是黄土高原植被;
  (3)7个村庄;
  (4)明长城遗址;
  (5)小河A;
  (6)公路。
3.针对明长城遗址,具体的煤炭开采保护措施如下:
  (1)开发方案要得到文物保护行政单位的批准,开发行为在其指导下进行。
  (2)地上,不在遗址保护范围内打井及建设其他设施。
  (3)井下,留保护煤柱。
  (4)按照文物保护行政单位划定保护区,严禁在明长城遗址及保护区地下开采。
4.矿井水的回用途径有:
  (1)处理后用于井下抑尘、消防。
  (2)处理后用作电厂水源。
  (3)处理后用于洗煤。
  (4)用于煤场、工业广场、道路、居民区喷洒抑尘。
  (5)深度处理后用作居民生活用水。
  (6)处理后用于绿化等生态用水或农田灌溉。
5. 矸石属于工类一般工业固废。所选场址应符合:
  (1)矸石堆场500m范围内不应有居民区。
  (2)矸石堆场宜布置在远离居民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的地区,应布置在居民区等敏感区的下风向、以地下水作为水源的取水口的下游地区。
  (3)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4)禁止选在小河A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5)禁止选在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耕地、基本农田、明长城遗址区)。
  (6)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
  (7)尽量靠近矸石电厂。
  (8)避开明长城遗址保护区。
  (9)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26293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