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admin2022-08-02  43

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矿山领域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A:造成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B:造成重伤3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C: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D: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

选项 A:造成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B:造成重伤3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C: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D: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

答案 D

解析 矿山领域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1)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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