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该种债的产生依据是(

admin2022-08-02  31

问题 某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该种债的产生依据是(   )。A.合同B.无因管理C.不当得利D.侵权

选项 A.合同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侵权

答案 D

解析 2022教材P22
本题考查的是侵权。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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