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法律责

admin2022-08-02  36

问题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有( )。A. 对建设单位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B. 对接受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单位所收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C. 将接受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单位纳入征信黑名单D. 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选项 A. 对建设单位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B. 对接受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单位所收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C. 将接受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单位纳入征信黑名单
D. 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答案 AC

解析 第三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编制单位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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