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2018 年9 月获得甲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 2

admin2022-08-02  27

问题 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2018 年9 月获得甲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 2019 年1 月,建设单位决心改变原生产工艺,采用新的生产工艺,按相关规定属于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此时该类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己调整下放到乙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批复有效,无须再次报批B. 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甲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C. 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乙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D. 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甲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核

选项 A. 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批复有效,无须再次报批
B. 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甲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C. 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乙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D. 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甲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核

答案 C

解析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关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复函》(环办函( 2015 〕1242 号)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现行分级审批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报批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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