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04年2月5日在马路上正常行走,被张某骑自行车撞倒,李某起来觉得无事没

题库2022-08-02  26

问题 李某于2004年2月5日在马路上正常行走,被张某骑自行车撞倒,李某起来觉得无事没说什么就走了,2月7日李某觉得头痛,怀疑是张某撞的,2月9日到医院检查发现车撞部位有内伤,李某2月10日找张某要求支付治疗费,张某不同意,根据诉讼时效规定,此案的诉讼时效应从(  )起算。A.2月5日B.2月7日C.2月9日D.2月10日

选项 A.2月5日
B.2月7日
C.2月9日
D.2月10日

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起算的时间一般为:侵害身体健康的,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根据题目的描述,应当从2月9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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