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有关市、县人

admin2022-08-02  25

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不成的,由(  )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C.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D.市、县人民政府

选项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C.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D.市、县人民政府

答案 B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跨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协商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等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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