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抗震设计时,一、二级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厚度(不含无端

admin2022-08-02  47

问题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抗震设计时,一、二级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厚度(不含无端柱或无翼墙者)是:(  )A.不应小于140mm且不宜小于层高的1/25B.不宜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的1/20C.不宜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的1/16D.不宜小于层高的1/12

选项 A.不应小于140mm且不宜小于层高的1/25
B.不宜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的1/20
C.不宜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的1/16
D.不宜小于层高的1/12

答案 C

解析 参见《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4.1条。抗震墙的厚度,一、二级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三、四级不应小于140mm且不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5;无端柱或翼墙时,一、二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三、四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底部加强部位的墙厚,一、二级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三、四级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无端柱或翼墙时,一、二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2,三、四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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