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下列叙述有误的是(  )。A.设置在二级耐火

资格题库2022-08-02  48

问题 根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下列叙述有误的是(  )。A.设置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建筑首层内的商店营业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B.地下商店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C.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D.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

选项 A.设置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建筑首层内的商店营业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
B.地下商店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
C.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D.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

答案 B

解析 A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3.4条第二款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设置在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m2。BC两项,第5.4.3条规定,营业厅、展览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D项,第5.3.5条规定,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说明】根据规范修订,对题目进行修改:A项,将“设置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建筑首层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改为“设置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建筑首层内的商店营业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C项,将“地下商店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改为“地下或半地下营业厅、展览厅不应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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