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建筑物或构筑物,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可突出道路红线建筑的是( 

admin2022-08-02  37

问题 下列建筑物或构筑物,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可突出道路红线建筑的是(  )。A.化粪池B.治安岗C.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2.50m以上突出雨篷D.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2.50m以上突出空调机位

选项 A.化粪池
B.治安岗
C.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2.50m以上突出雨篷
D.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2.50m以上突出空调机位

答案 B

解析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4.3.1条规定,除骑楼、建筑连接体、地铁相关设施及连接城市的管线、管沟、管廊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外,建筑物及其附属的下列设施不应突出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建造:①地下设施,应包括支护桩、地下连续墙、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各类水池、处理池、沉淀池等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②地上设施,应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凸窗、空调机位、雨篷、挑檐、装饰构架、固定遮阳板、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风及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烟囱等。第4.3.2条规定,经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必须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在人行道上空。a.2.5m以下,不应突出凸窗、窗扇、窗罩等建筑构件;2.5m及以上突出凸窗、窗扇、窗罩时,其深度不应大于0.6m。b.2.5m以下,不应突出活动遮阳;2.5m及以上突出活动遮阳时,其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0m,并不应大于3.0m。c.3.0m以下,不应突出雨篷、挑檐;3.0m及以上突出雨篷、挑檐时,其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0m。d. 3.0m以下,不应突出空调机位;3.0m及以上突出空调机位时,其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6m。②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0m以下不应突出凸窗、窗扇、窗罩、伞凋机位等建筑构件;4.0m及以上突出凸窗、窗扇、窗罩、空凋机位时,其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6m。第4.3.4条规定,治安岗、公交候车亭,地铁、地下隧道、过街天桥等相关设施,以及临时性建(构)筑物等,当确有需要,且不影响交通及消防安全,应经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突入道路红线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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