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1.(1)施工单位A与施工单位B的分包行为不妥。理由:主体工程不能分包。
(2)施工单位A与施工单位C的分包行为妥当。理由: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B的施工方案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基坑开挖不设支护。正确做法:基坑开挖应该设支护。
(2)不妥之处:井点只在开挖作业时抽水。正确做法:应该持续抽水。
(3)不妥之处:柴油打桩机昼夜连续施工。正确做法:夜间不允许打桩机施工。
(4)不妥之处:将土方堆放在基坑边缘以方便回填。正确做法:应远离基坑边缘。
3.桩基础昼夜不间断施工前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并做好周围居民的工作,同时报环保部门备案。
4.打桩过程中出现桩顶破碎后的处理程序:应暂停打桩,及时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