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包括设备基础、设备钢

admin2022-08-02  19

问题 某工业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包括设备基础、设备钢架(多层)、工艺设备、工业管道和电气仪表安装等。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图2H320063-1)。在施工进度计划中,设备钢架吊装和工艺设备吊装两项工作共用一台塔式起重机,其他工作不使用塔式起重机。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按该进度计划进场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变更设计图纸,致使设备钢架制作工作停工10天(其他工作持续时间不变),建设单位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塔式起重机按原计划进场,调整进度计划,保证该项目按原计划工期完工。工艺设备安装前,按设计要求对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外观质量等检查验收,并进行设备基础的预压和沉降观测,施工记录详细。塔式起重机按计划进场安装检查时,发现塔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是2年检验了1次,被监理工程师要求重新监督检验。施工单位申请了定期监督检验,检验项目、检验程序合格,塔式起重机通过验收,按进度计划进行吊装作业。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将工艺设备调整工作的持续时间压缩3天,得到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补偿要求如下,但建设单位没有全部认可。(1)工艺设备调整工作压缩3天,增加赶工费10000元。(2)塔式起重机闲置10天损失费:1600元/天(含运行费300元/天)×10天=16000元。(3)设备钢架制作工作停工10天造成其他有关机械闲置、人员窝工等综合损失费15000元。二、问题1.施工单位按原计划安排塔式起重机在工程开工后最早投入使用的时间是第几天?按原计划设备钢架吊装与工艺设备吊装工作能否连续作业?说明理由。2.说明施工单位调整方案后能保证原计划工期不变的理由。3.设备基础检查中,还需核查哪些内容需符合设计要求?如何检查基础中心线位置?4.说明监理工程师要求重新监督检验的理由。施工单位应如何申请监督检验?5.施工单位提出的3项费用补偿要求是否合理?计算建设单位应补偿施工单位的总费用。

选项

答案

解析 1.按原计划塔式起重机在工程开工后第37天投入使用。
按原计划设备钢架吊装与工艺设备吊装工作不能连续作业。因为设备钢架吊装第68天结束,工艺设备吊装第76才开始,塔机在现场闲置7天。
2.施工单位调整方案后能保证原计划工期不变的理由:设备钢架制作耽误10天,超过其总时差7天,必然延误工期3天;现采取措施,压缩后续关键工作(工艺设备调整)3天,且关键线路未转移,可实现总工期不变。
3.设备基础检查中,还需核查设备基础位置、标高、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础的中心线位置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检查,并取其中的最大值。

4.监理工程师要求重新监督检验的理由是塔式起重机应每年1次进行定期检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到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验,监督检验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执行。
5.施工单位提出的3项费用补偿要求:
(1)合理,因为在关键线路关键工作上赶工,可要求赶工费10000元;
(2)可要求补偿塔式起重机闲置费,但费用计算不合理,塔机可索赔的闲置天数为3×(10-7)天,且闲置期间不含运行费,故要求不合理;
(3)要求合理,因设计变更导致的停工,可索赔机械闲置、人员窝工等综合损失费15000元。
故建设单位应补偿施工单位的总费用:
10000+(1600-300)×3+15000=28900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24736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