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向吴某借款20万用于开办企业,将自己享有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作抵押。合同约定,

admin2022-08-02  35

问题 周某向吴某借款20万用于开办企业,将自己享有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作抵押。合同约定,如果周某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土地使用权直接归吴某所有。根据法律,此约定(  )。A.无效B.有效C.可撤销D.效力待定

选项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 A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该条即为“流押条款”的禁止规定,本案中,周某和吴某之间的约定即为流押条款,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2439747.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