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第一高级中学于2005年经市政府批准拨用土地98亩扩建学校,其中教学楼占用5

题库2022-08-02  39

问题 某市第一高级中学于2005年经市政府批准拨用土地98亩扩建学校,其中教学楼占用50亩,运动场占用20亩,剩余28亩兴建教师住房。由于各种原因,该学校一直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2008年,学校按照国家房改政策以成本价将住房出售给了学校教职工。2009年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敦促该校尽快办理土地登记。问题: 1.该校用地应办理何种土地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2.购房教职工应办理何种土地登记?简述土地登记程序。

选项

答案

解析 1.该学校应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并提交下列登记所需资料: (1)市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2)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该学校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3)学校法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4)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土地登记委托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5)其他证明文件。 2.(1)该学校购房教职工应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土地登记程序具体如下: ①学校和购房教职工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公房出售批准文件;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学校与购房职工签订的售房合同;其他相关文件。 ②土地登记机关根据学校和购房职工提出的申请,对教职工住房进行变更地籍调查,主要对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 ③土地登记机关进行土地权属审核,主要是对申请人、土地权利、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售房价格的全面审核。 ④权属审核合格后,土地登记机关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在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收回并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并给购房职工核发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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