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合同结算及支付说法,不正确的(  )。A.施工单位的垫资按照拖欠工程款处

admin2022-08-02  18

问题 关于施工合同结算及支付说法,不正确的(  )。A.施工单位的垫资按照拖欠工程款处理B.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委托重新审核结算文件C.同一工程签订数份合同均无效,但质量合格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D.施工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的,以施工合同为准E.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

选项 A.施工单位的垫资按照拖欠工程款处理
B.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委托重新审核结算文件
C.同一工程签订数份合同均无效,但质量合格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
D.施工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的,以施工合同为准
E.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

答案 ACDE

解析 选项A: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选项C: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D: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E: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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