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道路工程总承包单位为A公司,合同总工期为180d。A公司把雨水管

admin2022-08-02  36

问题 背景资料:某道路工程总承包单位为A公司,合同总工期为180d。A公司把雨水管工程分包给B公司。B公司根据分包项目工程量、施工方案及计划投入的工料机,编制了管线施工的进度计划。工程实施后,由于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进度计划不协调,造成总工期延长为212d。路基工程施工时,A公司项目部发现某里程处存在一处勘察资料中没有提及的大型暗浜。对此,施工单位设计了处理方案。采用换填法进行了处理。施工后,A公司就所发生的事件对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建设单位要求A公司提供索赔依据。问题:1.补充B公司编制雨水管施工进度计划的依据,并指明A、B两公司处理进度关系的正确做法。2.承包人处理暗浜应按什么程序进行3.施工单位可索赔的内容有哪些根据索赔内容应提供哪些索赔依据

选项

答案

解析 1. 补充:必须考虑总包单位的进度计划、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工期。
说明:承包单位应将分包的施工进度计划纳入总进度计划的控制范围,总分包之间相互协调,处理好进度执行过程中的相关关系,并协助分包单位解决项目施工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
2.应由承包人报告监理,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共同研究处理措施;得出结论后,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图,监理出具变更签证,施工单位上报新施工方案,按原审批流程获得批准后,才能处理。
3.勘察资料中没有提及的大型暗浜的处理引发的索赔应该受理。
索赔依据:(1)施工合同;(2)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设计图,监理出具的变更签证;(3)经监理认可的换填工程施工方案;(4)由换填工程产生的工、料、机费用凭证;(5)换填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含隐蔽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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