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A单位承建一项污水泵站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沉井,埋深15m。场地地层主要为

admin2022-08-02  48

问题 背景A单位承建一项污水泵站工程,主体结构采用沉井,埋深15m。场地地层主要为粉砂土,地下水埋深为4m,采用不排水下沉。泵站的水泵、起重机等设备安装项目分包给B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随着沉井人土深度的增加,井壁侧面阻力不断增加,沉井难以下沉。项目部采用降低沉井内水位减小浮力的方法,使沉井下沉,监理单位发现后予以制止。A单位将沉井井壁接高2m增加自重,强度与原沉井混凝土相同,沉井下沉到位后拆除了接高部分。B单位进场施工后,由于没有安全员,A单位要求B单位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管理,但B单立一直未予安排,在吊装水泵时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人重伤。工程结算时,A单位变更了清单中沉井混凝土工程量,增加了接高部分混凝土的数量,未获批准。问题:1.A单位降低沉井内水位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沉井内外水位差应是多少?2.简述A单位与B单位在本工程中的安全责任分工。3.一人重伤属于什么等级安全事故?A单位与B单位分别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4.指出A单位变更沉井混凝土工程量未获批准的原因。

选项

答案

解析 1.A单位通过降低井内水位的方法降低浮力,会造成流砂涌向井内,引起沉井歪斜,并增加吸泥工作量。井内外的水位差应当维持在1~2m。(注:本题知识点在第四版新教材中不作要求)
2.本工程中,A单位为总承包单位,要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B单位为分包单位,只对分包范围内泵站的水泵、起重机的安装负责,向A单位负责,服从A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3.一般事故。B单位承担主要责任,A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原因: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4.A单位变更沉井混凝土工程量属于质量控制中的施工组织措施.应由A单位自己负责。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沉井施工技术要求。通过粉砂、细砂等松软地层时,不宜以降低井内水位而减少浮力的办法,促使沉井下沉,应保持井内水位高出井外1~2m,以防流砂涌向井内,引起沉井歪斜,并增加吸泥工作量。
本案例第2、3问主要考查市政公用工程重大事故的分级及施工安全控制中总包方和分包方责任分工。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案例中一人受伤,为一般事故。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如发生事故,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工程变更审查。施工过程中,项目部采用降低沉井内水位减小浮力的方法,使沉井下沉,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制止。A单位将沉井井壁接高2m增加自重,强度与原沉井混凝土相同,由此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属于质量控制中的施工组织措施。故A单位变更沉井混凝土工程量未获批准,应由A单位自己负责。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23357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