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某产品的专利权人,乙于2012年5月1日开始制造、使用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于

admin2022-08-02  29

问题 甲是某产品的专利权人,乙于2012年5月1日开始制造、使用和销售该专利产品。甲于2013年5月1日对乙提起侵权之诉。经查,甲和乙销售每件专利产品分别获利为二万元和一万元,甲无法核实计算由于乙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具体损失,乙共销售侵权产品300台,甲为了制止乙侵权支付了50万元的合理费用。甲关于乙应对甲赔偿的额度,下列( )是正确的A.600万元B.650万元C.300万元D.350万元

选项 A.600万元
B.650万元
C.300万元
D.350万元

答案 D

解析 赔偿损失的数额有4种确定方法:(1)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根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如侵犯的是建设工程专利权,应当为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的是建设工程著作权,应当是50万元以下的赔偿;侵犯的是建设工程商标权,应当是300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2294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