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390天,合同总价5100万元,施

admin2022-08-02  23

问题 某公路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390天,合同总价5100万元,施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其中施工网络图如下。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事件。事件①:因地质勘探报告不详.出现图纸中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处理该地下障碍物导致工作A持续时间延长10天,增加人工费2万元、材料费4万元、机械费3万元。事件②:基坑开挖时因边坡支撑失稳坍塌.造成工作B持续时间延长15天,增加人工费1万元、材料费1万元、机械费2万元。事件③:因不可抗力而引起施工单位的供电设施发生火灾,使工作C持续时间延长10天,增加人工费1.5万元.其他损失费5万元。事件④:工作E的施工阶段.因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导致施工单位增加人工费4万元、材料费6万元、机械费5万元、工作E持续时间延长30天。事件⑤:因施工期间钢材涨价而增加材料费7万元。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问题:1.按照上图的施工进度计划,确定该工程的关键线路计算工期,并说明按此计划,该工程是否能按合同工期要求完工2.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施工单位是否可以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分别说明理由。3.施工单位可以获得的工期补偿是多少天说明理由。4.施工单位租赁土方施工机械用于A、B,日租金为1500元/天,则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土方租赁机械的租金补偿费用是多少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问题1: 计算工期及关键路线计算方法不唯一。本案例采用标号法计算,见下图。关键路线:①→③→⑤→⑥,计算工期为390天,按此施工进度计划,该工程可以按合同工期(390天)要求完工。 问题2: (1)对于事件①,施工单位可以获得费用补偿,不能获得工期补偿。可以获得费用补偿,因为图纸未标明的地下障碍物,属于建设单位(业主)风险范畴;不能获得工期补偿,因为工作A是非关键工作,其延期10天没有超过其总时差(TF=10)。 (2)对于事件②,施工单位不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基坑边坡支撑失稳坍塌属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如施工方案有误,导致支撑失稳坍塌),属于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 (3)对于事件③,施工单位能获得工期补偿,不能获得费用补偿。因为建设单位应承担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风险;但不能获得费用补偿,因为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应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费用损失。 (4)对于事件④,施工单位能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因为此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提出,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5)对于事件⑤,施工单位不能获得费用补偿。因为该工程采用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物价上涨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 问题3: 施工单位可获得的工期延期补偿为30天,因为考虑建设单位应承担责任或风险的事件。 (1)事件①,导致工作A延期10天。 (2)事件③,导致工作C延期10天。 (3)事件④,导致工作E延期30天。 采用标号法重新计算,得到施工进度计划的新计算工期为420天,工期延期补偿:420-390=30(天)。(注意工作B延期的15天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问题4: 施工单位应得到10天的租金补偿.补偿费用为: 10天×1500元/天=1.5万元 因为事件①导致工作A的延期,属于建设单位的风险责任,因此,导致该租赁机械在现场的滞留时间应相应增加10天,而事件②导致工作B延期属于施工单位责任,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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