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厦始建于1998年12月,2000年12月4日开业,该商厦位于该市的老城区,

题库2022-08-02  17

问题 某商厦始建于1998年12月,2000年12月4日开业,该商厦位于该市的老城区,为六层建筑,地上四层,地下两层,东北、西北、东南、西南角共有4部电梯。该商厦是该市商业局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现有职工1082人,固定资产5200万元。2007年11月前,商厦地下一、二层经营家具,地上一层经营百货、家电等,二层经营床上用品、内衣、鞋帽等,三层经营服装,四层为娱乐城和商厦办公区。  2007年11月底,商厦内一商店在装修时已经将地下第一层大厅中间通往地下二层的楼梯通道用钢板焊封,但在楼梯两侧扶手穿过钢板处留有两个小方孔。2007年12月25日20时许,为封闭两个小方孔,商店负责人王某(台商)指使该店员工宋某、丁某和李某将一小型电焊机从商厦四层抬到地下一层大厅,并安排李某(无焊工资质证)进行电焊作业,未作任何安全防护方面的交代。李某施焊中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电焊火花从方孔溅入地下二层可燃物上,引燃地下二层的绒布、海绵床垫、沙发和木制家具等可燃物品。李某等人发现后,用室内消火栓的水枪从方孔向地下二层射水灭火,在不能扑灭的情况下,既未报警也没有通知楼上人员逃离现场,并订下攻守同盟。正在商厦内办公的商厦总经理张某以及为开业准备商品的商店员工见势迅速撤离,也未及时报警和通知四层办公区人员逃生。随后,火势迅速蔓延,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氰化合物等有毒烟雾,顺着东北、西北角楼梯间向上蔓延(地下二层大厅东南角楼梯间的实门关闭,西南、东北、西北角楼梯间为铁栅栏门,着火后,西南角的铁栅栏门逆风,东北、西门角的铁栅栏门过烟不过人)。由于地下一层至地下二层东北、西北角楼梯与商场采用防火门、防火墙分隔,楼梯间形成烟囱效应,大量有毒高温烟雾通过楼梯间迅速扩散到四层。着火后,东北角的楼梯被烟雾堵塞,其余的3处楼梯被上锁的铁栅栏堵住,人员无法通行;仅有少数人员逃到靠外墙的窗户处获救,其余309人中毒窒息死亡。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发生事故后,处理事故现场应注意的原则有哪些?  2.分析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按照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责任人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1.事故现场处理应注意的原则包括:
  (1)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3)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保护事故现场区域,不要破坏现场,除非还有危险存在;准备必要的草图梗概和图片;仔细记录进行拍照、录像并保持记录的准确性。
2.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包括:
  (1)该商厦地下二层商店非法施工、施焊人员违章作业,电焊火花溅落到地下二层家具商场的可燃物上造成事故;
  (2)商厦地下二层存有大量可燃木制家具;
  (3)商店未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施工前也未向消防监督部门申报,施工本身属于非法施工。
3.根据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四条,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本规定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第十五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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