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企业为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员工162人。F企业的工艺流程为:生活垃圾由垃圾封

题库2022-08-02  26

问题  F企业为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员工162人。F企业的工艺流程为:生活垃圾由垃圾封闭运输车运至发电厂→电子汽车秤过磅→卸入封闭的垃圾储坑内→发酵后的垃圾经料斗→给料斗→推料器→进入焚烧炉,在焚烧炉内垃圾高温燃烧,燃烧产生的热量加热水并产生蒸汽,蒸汽驱动汽轮机组发电。  垃圾储坑深12m,垃圾发酵产生的气体主要有CH4、H2S、CO2等。为防止该气体外逸,整个垃圾储坑严格密封处理并负压运行,在垃圾储坑上部设有吸风口,将垃圾储坑内产生的气体由风机抽吸作为燃料送入焚烧炉燃烧。  垃圾渗滤液经过导泄通道流入渗滤液收集池,经自控自吸泵进入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渗滤液池内产生的沼气经过水封设备后,进入垃圾储坑的负压区,由风机送至燃烧炉燃烧,渗滤液收集池东西侧设置除臭风机间,分别安装1#、2#除臭风机,其中1#除臭风机在收集池西侧,为送风风机;2#除臭风机在收集池东侧,为排风风机。1#、2#除臭风机及自控自吸电源控制箱同在1#除臭风机间内,采用普通电气开关手动控制。  2017年3月21日,F企业委托G公司对渗滤液收集池进行清理作业。3月27日,F企业安全保卫科科长甲在检查中发现,1#除臭风机没有正常运行,2#除臭风机正常运行,G公司正在进行渗滤液收集池清理作业,现场未看到应急提升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救援器材,甲向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乙汇报,乙经总经理同意后,迅速协调,落实整改。F企业为整改本次隐患,委托H企业实施电气改造施工,F企业安全保卫科和H企业分别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2分):  1.辨识1#除臭风机间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  2.根据《安全生产法》,说明甲对1#除臭风机隐患治理应履行的职责。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59号),指出F企业和G公司对渗滤液收集池作业项目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简述G公司员工进入渗滤液收集池清理作业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简述F企业与H企业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选项

答案

解析 1.1#除臭风机间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措施:
  (1)事故隐患一:1#、2#除臭风机及自控自吸泵电源控制箱同在1#除臭风机间内。
  整改措施:独立设置自控自吸泵电源控制箱。
  (2)事故隐患二:采用普通电气开关手动控制。
  整改措施:采用已作防护处理的自动电气开关。
2.甲对1#除臭风机隐患治理应履行的职责有: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4)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F企业是渗滤液收集池作业项目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渗滤液收集池作业项目作业安全全面负责;G公司对渗滤液收集池清理作业安全负责。
3.G公司员工进入渗滤液收集池清理作业前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
  (1)实施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
  (2)作业前培训,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3)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4)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5)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6)作业前后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7)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8)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9)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4.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发包工程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对发包工程进行管理。发包单位、承包商应依法签订工程合同,签订安全协议。F企业与H企业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单位提出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
  (2)承包商制定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承包商应遵照执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发包单位对现场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5)有关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的规定。
  (6)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及办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履行的手续等要求。
  (7)承包商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安全资质和条件审查。
  (8)承包商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和返包。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生产经营单位配合完成的工作,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发包单位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配合完成。
  (9)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发包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承包商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员不得有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227062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