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5 年5 月以每吨1000 元的价格购买了乙水泥生产厂的一批水泥,

admin2022-08-02  20

问题 甲公司于2015 年5 月以每吨1000 元的价格购买了乙水泥生产厂的一批水泥,合同约定5 月20 日将这批水泥送抵指定地点。但直到6 月10 日甲公司才收到这批水泥,此时市场价格已涨至每吨1200 元,则此时甲公司应按( )结算水泥货款。A.执行新价格 B.执行原价格C.甲承担少部分差价D.乙承担一半差价

选项 A.执行新价格
B.执行原价格
C.甲承担少部分差价
D.乙承担一半差价

答案 B

解析 逾期交付标的物,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 新价格执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2237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