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土方支护工程,基坑挖土深度为-12m,基坑上口标高为0.5m,基坑长宽约

admin2022-08-02  34

问题 背景:某土方支护工程,基坑挖土深度为-12m,基坑上口标高为0.5m,基坑长宽约为100m×50m,面积约为5000m2,地下承压水位在-15m以下,-8m深处有局部滞水。建设单位就该工程进行了招标,专业承包单位中标后,根据设计的基础图与地勘报告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设计形式有两种:支护形式一为:1:0.4放坡“土钉墙+钢板网片”混凝土喷锚;支护形式二为:-6m以上为1:0.3放坡“土钉墙+钢板网片”混凝土喷锚;下部-6m~-12m为直径800mm的钢筋混凝土护坡桩,护坡桩嵌固深度为2.5m。之后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建设单位要求专业承包单位,对该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审核签字、组织专家论证并尽快实施。事件二:在基坑支护工程开始施工后,设计单位因建筑使用功能调整,对支护形式二的部位局部基础加深至-14m。问题:1.事件一中,专业承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要经过哪些审批、论证环节,才能开始施工?2.事件二发生后,专业承包单位需要完成哪些工作,才能继续施工?并写出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专业承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要经过的审批、论证环节如下:
(1)专业承包单位的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技术负责人签字。
(2)专业承包单位在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并确定时间,在项目召开专家论证会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专业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后,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3)专业承包单位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组织实施。
2.专业承包单位需要完成的工作:重新对调整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按此继续组织施工。
理由:基坑加深2m后,支护形式二的护坡桩嵌固深度调整为3.2m,桩长加长、工程量增加、挖土深度加大、工期延长,基坑支护专项需要做重新调整。因此,专业承包单位需要重新对调整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能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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